明月🌙

轻痕

*孙志彪×沈翊


*3k+,一次发完。



1.

沈翊爱吃草莓,孙志彪知道。


自从沈翊搬来娱乐城后就很少能吃到了,不是孙志彪不肯买,只是娱乐城是所有人都害怕又厌弃的地方,所以很少有人在附近开店。


为了能让沈翊天天吃到草莓,孙志彪就带人将自己别墅后院的一块游泳池刨了种草莓。


草莓并不适合在北江这个地方培育,可是孙志彪这个文盲哪里知道。


沈翊得知后气得指着他骂二货,抡起锄头就要刨了孙志彪,幸好有手下拦着。


孙志彪还不知死活的跑到沈翊面前嬉皮笑脸的求夸奖,“老婆,不用太激动,以后我给你种一百里地的草莓。”


“你过来,我现在就刨了你!”


孙志彪还以为沈翊是太高兴了,所以打他骂他,毕竟打是亲骂是爱嘛。


2.

沈翊有一只猫,叫晓玄,很温顺,但是一见到孙志彪就伸出厉爪,恶狠狠的盯着他。


“老婆,给我养几天,我还就不信我治不了它!”


沈翊自然是不愿意的,但架不住孙志彪软磨硬泡。


孙志彪抱走晓玄后,大概养了三四天。就抱了一只黑猫回来,沈翊惊讶的问:“这是谁的?晓玄呢?”


“这不就在这呢吗,他妈的这畜生随你了,一样不好养。”


“孙!志!彪!我那么大的一只白猫。”


沈翊一个巴掌就抡了过去,“你给我滚。”


3.

吃过晚饭后,沈翊躺在床上休息,孙志彪轻轻推开门进来,一个驴打滚就翻上了床。


不老实的大手开始在沈翊身上胡乱的游走,沈翊不耐烦的打开他的手,“别闹,明天还要上课。”


“老婆,就一下,我保证!”

  

“滚!”


孙志彪当然不会乖乖听话,越来越过分,最后直接骑在了沈翊身上,吻来吻去。


沈翊铆足了劲,一脚将孙志彪踹下床,“滚去睡沙发!”


半夜起来,沈翊去厕所,看见沙发上的人影正醉生梦死的吸着大烟,沈翊害怕极了,赶紧溜回房间锁上了门。


第二天,孙志彪神采飞扬的开车送沈翊上学校,打扮的人模狗样的,“你好呀!小朋友。”孙志彪笑着和学生打招呼。


沈翊连忙将学生护到身后,“别吓到她。”


几天后,那个女同学死在了娱乐城后院的水池里。


池水被染成了红色,触目惊心。


沈翊看到后吓傻了,自责是因为自己她才死的。


“都他妈愣着干什么呢?还不快抬出去,脏了你们大嫂的眼,我弄死你们!”


尸体就这样被喂了狗。


这样的事发生过好多次……


都说沈翊长得漂亮,肤白若雪,媚骨天成,活脱脱一个仙子下凡来。孙志彪见过许多人,这些人要么对他厌恶至极、避而远之,要么就谄媚逢迎、有所图谋,虽然孙志彪没上过几年学,但他不傻,他知道唯有沈翊待他不同,所以在孙志彪眼里他比任何人都矜贵。


沈翊的漂亮很对孙志彪的胃口,但有时也给自己造成了很多麻烦。


几天前,娱乐城里有一个女孩子,和沈翊说了几句话,可能是情窦初开的羞涩,女孩脸红了,说话也磕磕巴巴,从那天起这个女孩就彻底消失了。


“那个女孩呢?”


“谁?”


“那个女孩呢!”


“杀了。”,孙志彪缓缓吐出一口烟圈,神情冷漠的答道。


“为什么?她才十七岁!”


“你他妈的管她干什么?不过一个赚钱的工具,用过就丢了。”


“孙志彪……你就是个疯子。”


本来这种事情就是孙志彪的逆鳞,又被当众忤逆,被问的烦了,孙志彪下意识的抬起手想扇过去,却在看清眼前这个人时停在了半空中,落了下来。


……因为他是沈翊。



4.

毫无疑问,沈翊被孙志彪气得回自己家了。


这天,窗外下着大雨,时有时无的闪电在浪潮般汹涌的混沌云层中穿梭,一闪一闪的照亮屋子里不同角落。


沈翊缩在床上,双手捂住耳朵,后背已被冷汗浸透。


“咚,咚,咚。”房门被敲响了。


沈翊起身去开门,一眼就看到门外淋成落汤鸡的孙志彪呆呆的站着。


“你怎么来了?”


“好久没见你了…想你了。”


孙志彪趁沈翊不备,一溜烟的钻进了房间,直直的躺在床上,大口打着喷嚏。


沈翊皱着许久都未皱过的眉头,将药碗摔在桌子上,“起来,喝药了。”


孙志彪连忙从床上坐起,张着大口等着投喂。“嘿嘿,老婆辛苦了。”


“你要是真觉得我辛苦,就少给我惹点事!”


“哪有,我怎么舍得给你惹事。”


沈翊嗔笑,毫不留情的回怼道:“大半夜的顶着这么大雨跑过来,作死吗?你要死就死远点。”


孙志彪拉过沈翊的手放在心口上,柔声哄着,“我记得你怕雷声,所以我才来的。好了好了,别生气了,老公知道错了。你看我现在都生病了,你就不能对我温柔点?”


“不能。”沈翊抽走手,斩钉截铁道,“快喝药。”


孙志彪端起药碗,浅尝了一口,难喝的上头,“这什么药啊?这么苦?”


“毒药,爱喝不喝,不喝我倒了。”沈翊伸手就想抢药碗,却被孙志彪躲开,抻着脖子一饮而尽。


“就算是毒药,我也甘之如饴。”


“去你的。”


沈翊虽然不想见孙志彪,但当他真的来了,自己好像也没有那么害怕和厌恶了。



5.

新年很快就到了。这几天娱乐城暂停营业,孙志彪好不容易有机会陪着沈翊一起跨年。


手下阿豪从后车厢里抱出来一堆各式各样的烟花扔到地上,孙志彪“哐”的给了阿豪一脚,“妈的轻点!要是摔坏了老子把你拴在鞭炮上。”


沈翊裹紧了大衣,在孙志彪的搀扶下下了车,“你拿这么多烟花做什么?你瞎?”沈翊指了指前面不远处牌子上的几个大字“禁止燃放烟花”。


“老婆,等我。”孙志彪跑到牌子处,三下两下就把牌子拽了下来,动作流利的扔进了对面的湖里,又笑嘻嘻的跑回来,贱兮兮的往沈翊身上蹭,“这不就好了嘛。”


“无赖。”沈翊白了一眼他,“要是失火了,我一定先跑,不管你。”


“不会,我在呢。”


6.

沈翊最近郁郁寡欢,孙志彪也高兴不起来,因为没有人骂他了。


孙志彪躺在床上搂着沈翊,“老婆,你最近怎么了?有事和老公说啊,老公一定能帮得上忙。”


“帮忙还是帮倒忙?”沈翊打趣道。“我想爸妈了……”


“包在老公身上。”


“怎么?你还想从地下把人给我请过来?”


几天后,忙了一天的沈翊一回家,就看到整整齐齐蹲在地上的一列人,孙志彪正拿着枪,好像在训话。


“你妈的,都给老子蹲直了!”


“老婆,你回来了,来,看看哪个和你心意。”


“这是干什么?”


“干什么?当然是选丈母娘啊!你不想爸妈了吗?我特意找了些年龄相符的,就等你点头了。”


“滚你大爷的,你自己选吧。”沈翊一脚踹在孙志彪的命根子,又白了他一眼,离开了。


孙志彪在原地疼的嗷嗷叫唤,众人也忍俊不禁。


“笑什么笑?他妈的不想活了啊!没见过打情骂俏嘛。”


7.

“还有什么要说的吗?”


“就这些了。”


“好,你先回去,任务继续。”


“全体人员,全副武装,随时待命。”


8.

孙志彪最近在南面郊区运毒,这次的毒品剂量很大,如果流入市场,这将会给北江带来不可预料的灾难。


孙志彪把头搭在沈翊肩膀上,从后背环抱住他,“老婆,最后一次,做完这笔,我就铁碗洗手,老老实实的陪着你。”


沈翊嘴角抽搐,硬是挤出了一抹笑,“去你的,那是金盆洗手。”


“嘿嘿,到时候我陪你一起去看海,去吹海风。”


“好……”


9.

“张局,罪犯拒绝回答一切问题,他说要见沈警官。”


……


审讯室内,沈翊坐在桌子旁,对面是孙志彪。


孙志彪立刻就坐直了,理了理头发,吊儿郎当的看着他,“老婆,想我没?”


见沈翊没回答,孙志彪又追问道:“这么多天没见我,真不想我?”

  

“…你瘦了。”


“能不瘦嘛,牢饭哪有老婆做的饭香啊!”孙志彪一如往日嬉皮笑脸。


沈翊只觉眼睛湿润,转过头缓了缓。


孙志彪见沈翊红了眼,怔了怔,突然就不笑了,“沈翊,我该死吗?”


沈翊整理好了情绪,转过头义正言辞的回答:“你作恶多端,该死。”


“还有什么要问的了吗?”


又是一阵沉默……


狱卒敲了敲大门提醒道:“时间快到了!”


孙志彪突然像发疯了一样,向沈翊扑过去,“沈翊,你爱过我吗?”,铁链的束缚让孙志彪根本碰不到沈翊。


“说话!”


沈翊默不作声。


时间到了,狱卒进来将人带走,孙志彪的声音渐渐远去,门关上的那一刻,审讯室里传来几声弱弱的抽泣。


10.

孙志彪死后,娱乐城不复存在,成为了大型的百货商场。北江也逐渐恢复了往日的宁静,城市依旧车水马龙,没人记得这里曾经有一个十恶不赦的大罪犯。


沈翊因破获了这起贩毒大案成为了北江分局的功臣,荣升为了刑警队队长,兼任画像师。


沈翊一如既往的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,从家到分局,再从分局到家。


平淡如水的生活是以前沈翊最向往的,但如今却不知怎的,偏生多出了几分无聊。是啊,过惯了在黑暗里舔舐伤口的日子,又怎会习惯在阳光下刺眼的生活呢。


白玉微瑕,再怎么修补,也会留下那一道不完美的轻痕。


11.

今天,是孙志彪的头七。


沈翊来到他的坟墓前,陪他说了好多好多话,给他烧了好多好多的纸钱。


沈翊心想,孙志彪生前日子过得那么滋润,死后要是过得不好一定不习惯。


“孙志彪,我好像也没那么喜欢你,你看,你死了,我一点感觉都没有。”


“孙志彪,我昨天晚上梦到你了,你说你想我了。”


“孙志彪,今年过年一点都不热闹,我买了许多烟花,也没那么开心。”


……


几年以后,北江市少了一位优秀的画像师,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……




END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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